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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丰台怀柔等多区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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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丰台区、怀柔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共招聘855人。想当老师的毕业生快看有适合你的岗位吗?

朝阳区

朝阳区教委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457人。本次招聘单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岗位类别均为教师专技岗,拟聘岗位等级均为专业技术十二级。

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

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中小学、幼儿园

招聘岗位:

朝阳区教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科教师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目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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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目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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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及条件

 

北京生源2020年应届毕业生

  • 相关招聘岗位见上文位信息目录(一)、岗位信息目录(二)⬆⬆⬆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正常参加2020年度就业派遣。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本科、硕士研究生1990年7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5年7月1日(含)后出生。

 

5.所修课程合格,取得相应学位。

 

6.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任教学科,或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一致。

 

7.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 相关招聘岗位见上文岗位信息目录(二)⬆⬆⬆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具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正常参加2020年度就业派遣。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硕士研究生1990年7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5年7月1日(含)后出生。

 

5.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或补考记录,且外语水平达到符合授予相应学位的要求。

 

6.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7.专业对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8.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招聘工作安排

 

发布公告

2020年6月5日至6月1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www.bjchy.gov.cn/、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http://rc.bjchyedu.cn/发布招聘公告。


 

受理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

2020年6月12日至1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方式:

在京人员现场报名,未在京且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可选择线上报名。

 

招聘单位现场受理在京人员报名申请。未在北京且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可通过招聘单位公布的邮箱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并通过招聘单位公布的电话与招聘单位完成报名确认。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报名所需材料

公告下载《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见文末左下方“阅读原文”⬇⬇⬇),填写真实有效报名信息,在报名表右上角指定位置处粘贴照片。打印一份报名表。

 

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2020年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全部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参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2)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2020年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需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全部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参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非现场报考人员需提供电子版报名表(报名表右上角指定位置处电子照片)、及以上材料需上传原件扫描件,保证清晰和完整。

3.资格初审和确认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进行考试环节。

考试安排

 

初试:专业技能考核

初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参加初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内容包括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授课水平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由各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按照考核成绩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各招聘单位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确定。如有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复试。

 

 

复试:公共科目笔试

复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公共科目笔试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专业技能考核和公共科目笔试权重比例的要求(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确定报考者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如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各招聘单位应在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http://rc.bjchy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规定

 

(一)应聘者通过与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单位进行电话联系等方式,与招聘单位沟通。

 

(二)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信息不全、伪造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的起薪时间以报到手续办理时间为准。

 

  •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和报名地点如下⬇⬇⬇

  • 区教委咨询电话:85851157

 

岗位信息目录(一)

咨询电话及报名地点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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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信息目录(二)

咨询电话及报名地点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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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

 

丰台区教委拟面向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54名教师本次招聘岗位类型均为教师类专技岗,岗位等级均为专技十二级及以下。

 

 

招聘对象

  • 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

 


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四)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或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后网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与岗位任教学科一致;

 

(五)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正常参加2020年就业派遣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其中北京生源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为35周岁以下;非京生源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且无补考记录、英语四级达到425分及以上 (音、体、美艺术类专业除外)、硕士研究生为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符合其他非京生源进京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六)具体报考条件详见《2020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2020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

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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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信息目录(二)

咨询电话及报名地点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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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

 

丰台区教委拟面向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54名教师本次招聘岗位类型均为教师类专技岗,岗位等级均为专技十二级及以下。

 

 

招聘对象

  • 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

 


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四)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或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后网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与岗位任教学科一致;

 

(五)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正常参加2020年就业派遣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其中北京生源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为35周岁以下;非京生源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且无补考记录、英语四级达到425分及以上 (音、体、美艺术类专业除外)、硕士研究生为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符合其他非京生源进京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六)具体报考条件详见《2020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2020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

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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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请应聘人员于2020年6月2日9:00-2020年6月5日17:00,登录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zhaopin.ftedu.cn)进行网上报名。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初次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时,请先注册新用户,并记住“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确保系统中所提交的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岗位要求。

 

报名后请务必关注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6月5日17:00后报名系统关闭, 应聘人员不能再报名或更改其他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且不能进入网上资格复审环节。请应聘人员把握好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除填报个人信息外,

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照片:

1.本人签字的《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详见文末左下方“阅读原文”);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

 

3.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上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

 

4.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5.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证明要求同前);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参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报名表“教师资格证”一栏填写“无”,此项材料可不上传;

 

6. 北京生源须上传本人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7. 非京生源须上传本人英语四级及以上成绩单(音、体、美艺术类专业除外);

 

8. 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结束5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复审结果。网上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自行打印《资格复审确认表》,并携带《资格复审确认表》进入初试环节。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能进入初试环节。

 

(三)初试(专业技能考核)和职业匹配度调查

 

初试(专业技能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参加初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初试后,应聘人员需现场进行职业匹配度调查。匹配度调查为上机操作,要求30分钟之内完成,不设置分数,不计入综合成绩,只作为参考。

 

初试成绩于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http://www.bjft.gov.cn/n_list.html?/XXGK/GKZP/)公布。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四)复试

 

复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复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的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

 

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体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前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一)非京生源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非京生源应聘人员仅能报考《岗位情况表》中“生源”条件为“不限”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保证网络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四)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招聘单位及时办理岗位聘用相关手续。

 

  • 教委咨询电话: 

    63852172、63833981

     

  •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详见《2020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 监督电话:

    63811026(区教委)

    63258398(区人力社保局)

怀柔区

 怀柔区教委2020年拟面向京籍应届毕业生、京籍社会人员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


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32个岗位,共招聘44人,岗位类别均为专业技术初级岗,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具体岗位信息如下⬇⬇⬇


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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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


(一)京籍应届毕业生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全日制),具有2020年就业派遣资格,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二)京籍社会人员

京籍社会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全日制),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备岗位要求的任职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本科学历要求年龄27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限年龄。


(三)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应届毕业生在毕业时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就业派遣仍处于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参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实行“先上岗、再考证”规定,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六)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至6月12日(星期五)


2.报名方式:

考生将报名表(见左下方“阅读原文”)电子版及本人在诚信承诺处签字的纸质报名表清晰照片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报名后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是否报名成功。用人单位咨询电话及收取报名表邮箱地址详见上文岗位需求表⬆⬆⬆


(二)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将通过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原怀柔信息网www.bjhr.gov.cn)、“怀柔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请确认报名成功的考生及时关注,并按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他人代领的,出示代领人及考生的身份证原件。未按规定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及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提前30分钟入场。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考察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四)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到怀柔区教委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主动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并现场出示原件比对。


1.京籍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不予退还:

(1)填写真实、完整、规范的报名表纸质版1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报名表“诚信承诺”处现场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生证、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复印件1份,需现场出示原件比对。


(3)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就业推荐表上需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如未明确标注相关事项,需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函复印件1份,需现场出示原件比对。


(4)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现场出示原件比对)。暂未取得可不提交。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要求与纸质及电子版报名表上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及身份证号。


2.京籍社会人员资格审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不予退还:

(1)填写真实、完整、规范的报名表纸质版1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报名表“诚信承诺”处现场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需现场出示原件比对。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需现场出示原件比对。


(4)加盖存档机构公章的就业报到证、存档证明复印件各1份。


(5)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现场出示原件比对)。2018、2019届尚未就业派遣仍处于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可不提交。


(6)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要求与纸质及电子版报名表上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及身份证号。


(五)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拟分两批次进行,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考察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组织第一批面试考察,确定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将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后安排一次调剂,原进入面试考察人员不变,笔试成绩合格且符合调剂岗位报名条件人员(含第一批面试考察未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可报名参加调剂,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调剂后达到1:3比例,组织资格审查及第二批面试考察;仍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组织资格审查并进行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考察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面试考察形式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面试考察形式可包括现场面试、试讲、实习(实习安排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及学校工作实际决定是否进行,如无法按计划组织,将通知考生并将实习所占分值平均分至其他两个考察项目中)等方式,各方式所占分值权重详见下表⬇⬇⬇面试考察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考察形式及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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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确定总成绩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及面试考察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及面试考察成绩各占总成绩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考察成绩*50%),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面试考察成绩确定名次。总成绩将在面试考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怀柔区教委根据总成绩,按照各岗位需求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确定体检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在面试考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怀柔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并单独通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做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应届毕业生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则取消聘用资格;因疫情原因推迟办理毕业手续的,可根据相关政策适当延长。


(三)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最低服务期6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名时未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试用期满仍未取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咨询电话:69621035(许老师)

监督电话:6962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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